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按照广东局关于《广东、海南两省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7月15日至19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带队到云浮市就“三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展督导检查。期间,云浮市委书记卢荣春,云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泽桐、副市长梁绍雄,先后与督导组座谈交流了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督导组随机抽查了1家地下矿山、4家露天矿山、1座尾矿库和1家上级公司,发现隐患问题59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9条;督导检查了云浮市政府和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政府,以及矿山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和“三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发现了一些地区重点工作部署滞后、没能有效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等问题,并向云浮市政府通报反馈了督导检查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
反馈会上,督导组将“八条硬措施”向参会的市、区、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相关矿山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再宣贯再强调,并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抓好“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责任落实;三要深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督促区县政府、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加强矿山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充分结合实际查找不足,认真完善任务清单,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实见效;四要推动矿山企业切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肃查处隐患问题,紧盯隐患整改动态清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五要高度重视汛期台风强降雨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影响,持续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及时严格落实停产撤人相关规定要求,确保矿山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