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印发的《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绿色建材进万家 美好生活共创建
活动时间:2024年—2026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品种培优。加快水泥、平板玻璃等基础原材料的低碳化、制品化发展,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材制品的复合化、轻型化发展,顶墙地材料、装饰板材等装饰装修材料的功能化、装配化发展。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材料、相变储能材料、固碳材料、全固废胶凝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围绕城市更新改造需求,发展适用于装配式装修、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地下管廊和生态环境修复等不同应用场景的部品化、功能性绿色建材产品。围绕农房绿色低碳建设需求,发展性价比高、符合区域消费习惯的绿色建材。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中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在绿色建材产业中的应用。
(二)推动品质强基。鼓励企业建立满足绿色建材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及质量管控体系,开展先进标准对标,严格生产工艺规范,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开展绿色建材质量标杆遴选,激励企业向卓越质量攀升。强化对绿色建材产品和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分级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三)扩大品牌影响。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品牌宣传周、交流对接会等活动,积极推介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创新品牌传播模式,构建优质服务体系,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商标品牌,不断增强绿色建材品牌的影响力。
(四)促进建设工程应用。强化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选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筑类型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建设,鼓励公共采购和市场投资项目扩大绿色建材采购范围、加大采购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优化绿色建材采购、监管和应用的管理制度,对相关绿色建材产品应采尽采、应用尽用。推动绿色建材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应用,提高工程项目中低碳水泥、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
(五)深化绿色建材下乡。探索由“绿色建材产品”下乡向“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下乡转变。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建设示范工程,强化典型示范、特色示范,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农房节能改造、现代农业设施等项目建设,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培育绿色建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绿色建材助力农房质量提升。鼓励各地针对不同区域农村建筑特点,打造一批适合本地农村消费者的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营造留住“乡愁”的美好环境。
(六)拉动绿色消费。支持生产企业联合房地产、建筑设计、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绿色建材产品菜单式、定制化应用方案,探索装饰装修一体化服务新模式。支持流通企业依托卖场、家装企业、设计公司、线上平台等加强商业化布局,组织巡展、促销、推介等活动。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建材产品专区,对参与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家居体验馆、生活馆等新零售模式向社区和农村下沉,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实施绿色装修,使用陶瓷薄砖和节水洁具、环境友好型涂料、适老型建材产品、高性能防水和密封材料等绿色建材,推行干式墙(地)面、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
(七)强化认证支撑。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举行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政策宣贯活动,引导企业积极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设绿色建材碳足迹数据库,规范碳足迹评价活动,完善绿色建材碳足迹标准体系,开展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检验检测、推广应用等服务,加快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采信应用等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严格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创新活动模式。鼓励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短视频等形式,以及展览、科普讲座、发放宣传册等线上线下形式,大力宣传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政策内容、绿色建材知识,加强绿色消费理念培育和引导。鼓励各市、县(区)设立绿色建材产品集中展销点,举行绿色建材展销会、家装博览会。组织开展走进绿色建材认证企业、绿色建材示范项目参观,不断提升社会认可度、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自治区绿色建材下乡工作推进组,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全区绿色建材下乡工作。鼓励各市相应成立绿色建材下乡工作推进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绿色建材下乡工作计划和工作机制,推动绿色建材下乡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政策合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材行业“三品”行动,推动绿色建材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扩大品牌影响。财政部门要组织采购人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强化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中应用。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各地将活动产品纳入促消费政策实施范围,鼓励电商平台、线下家居建材卖场设置专区,加大推介力度,拉动绿色消费。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活动,严格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鼓励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短视频等形式普及绿色建材知识,加强绿色消费理念培育和引导,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好总结推广。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绿色建材区域特色产业、消费模式创新、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及时总结绿色建材下乡创新活动模式的经验做法,有意向的地市于2025年或2026年的1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活动开展情况,每年11月底前将活动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