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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局对郴州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时间:2024-07-20 02:16:3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为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7月10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枢带队,对郴州市矿山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精准研判,做到“去有目标”

  “这个矿井下点多面广,提升环节多,运输方面存在风险”,“这个矿瓦斯压力达到1.5MPa,要重点查瓦斯防治是否落实”,“这个矿浅部有关闭小煤窑,查阅地下水监测系统,汛期以来矿井涌水量有明显增加,要重点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水工作”。为提高督查精准性和穿透力,督查组每晚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对检查对象重大风险进行精准研判,研究制定检查方案,做到“去有目标”,避免走马观花。

  靶向发力,做到“走有底线”

  “为什么火工产品领用次数和一炮三检瓦斯检查记录明显对不上”,“没有分评价单元进行瓦斯抽采计量,是怎么计算每个单位抽采量的”,“这几个人记工单显示下井这么多次,怎么查询不到下井轨迹”,督查组在对每个矿井进行检查时,针对前期精准研判的重大风险,突出检查重点,立足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聚焦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贯落实等6个重点33个小项,详细检查井下各作业地点现场情况,查阅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逐一核对过程管控资料,对每个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做到“走有底线”,确保精细化执法。

  服务指导,凸显“执法温度”

  “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才能从事爆破作业,同时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属特种作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在情况反馈会上,督查人员逐条隐患向企业进行确认,听取企业意见,紧扣法律讲解,探讨如何整改,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让企业知道“错在哪,为啥错,怎么改”。“这次检查,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课,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也知道下一步该怎么改、如何做”。参会的企业管理人员对这次检查由衷点赞。

  重拳出击,彰显“严格执法”

  “怎么今天8点钟之前风速只有1m/s,现在来检查就有6m/s”,“这个开关柜不在矿安标志目录内,怎么贴有KA标志”,督查组在对桂阳县某铅锌矿检查时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对今年以来矿井主要通风机开停传感器、风井传感器历史曲线进行查阅,对设备型号拍照上网仔细核对,查实企业存在“正常生产期间主要通风机未实现连续运转,设备矿安标志造假”等多条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指令,并移交桂阳市矿山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原文链接:https://hun.chinamine-safety.gov.cn/aqxw/gzdt/202407/t20240719_495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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