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和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巡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法律程序,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切实履行监察核验职能。
一是加强规划巡查管理,完善巡查制度。继续按照“严字当头、拆字为先、早是关键、安全第一”的要求,在上半年工作中总结经验,采取网格化管理,配备记录仪等巡察工具并建立巡查日志,对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在建项目做到定时监督检查,发现违建行为后快速处理,通过现场拆除、自行拆除、立案等方式进行查处。
二是在建项目规划放验线核验。对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在建项目保持密切监管,严格按照规划工程许可进行核验。今年已对3个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验线申请进行核验。
三是对已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条件核实及验收。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对提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受理并严格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组织验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发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今年上半年对2个规划区内已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及验收。
下一步,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加强监管力度,认真分析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治方法。同时,明确监察范围、执法标准、工作责任并讲究方式方法,对批后监管的建设项目做到监管到位零疏漏,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