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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企”联办 北海市成功办理广西首宗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

时间:2024-07-20 01:13:3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7月11日,北海市成功办理广西首宗“招拍挂”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北海市乡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在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到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登记证明,用海企业第一时间获得了抵押贷款。 

  

  

  7月11日,北海市成功办理广西首宗“招拍挂”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图为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现场。黄泽群 摄

  近日,乡海投资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海水养殖功能区海域范围内的5宗海域使用权。获悉乡海投资公司因扩大养殖规模需资金支持后,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北海市海城区海洋局和农信社携手联动,主动为该公司提供“交海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联办服务。

  一方面积极对接该公司,提前介入指导服务,前置海籍调查、落宗、坐标转换和贷款审批环节,通过共享信息数据及前期出让材料、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另一方面,主动为该公司提供上门服务,签订贷款抵押合同,指导办证和抵押申请材料。

  7月11日下午,北海市海城区海洋局向该公司出具《海域管理号配号说明》,完成“交海”程序,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随即办理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农信社确认其满足贷款条件,立即发放贷款,实现“交海”“交证”“放款”当天完成。

  

  7月11日,北海市成功办理全区首宗“招拍挂”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业务。图为北海市相关部门为乡海投资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据了解,北海市实施“交海即交证”改革前,用海企业从“拿海”到“拿款”至少要两三个月时间。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不断改革探索,于今年6月实施“招拍挂”海域使用权“交海即交证”登记模式。

  同时,主动拓展服务链条,通过联办协作、提前服务、靠前审批、无缝衔接、同步办好等方式,为用海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交海、交证、抵押、放款“零时差”,极大缩短了企业拿海、办证、贷款的周期,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xwzx/zrzx/t186976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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