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盐津县河坝煤矿有限公司河坝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4〕006号),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评估报告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经2024年7月19日第七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盐津县河坝煤矿有限公司河坝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24〕006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