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梳理建设用地“模块化”工作流程及用地报批各环节工作标准,编制印发了《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提高土地要素保障效率。
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是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实施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实施的全链条改革,覆盖县、区(经济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并报有审批权限人民政府批准的全过程。由原来的“整体上报、一体审查”的组卷报批模式改变为“模块管理、并联审查”,变“先组卷后审查”为“边组卷边审查”。在审核过程中,按业务内容划分为若干单元模块,每个模块相对独立,有各自的审查标准,成熟一个模块受理一个模块,完成一个模块审核一个模块,将报批材料由“起点齐”变为“终点齐”。
《指南》从项目用地筹备、履行征地程序、“模块化”单元审查、报送农转用方案和用地请示、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批复和报送征地卷宗等用地报批各环节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用地基本情况单元、申请用地情况单元、权属单元、规划单元等16个模块业务单元的审核标准,同时指导盘山县落实建设用地审批省县直通车机制,进一步优化流程,优化服务,指导和助力县、区(经济区)高效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保障项目用地用海需求,为实现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自然资源要素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