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不断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依法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确保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利用,强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保护中开发,有序推动采(探)矿权拍卖出让。严格管控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和自然保护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确定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开采规模,优化开发利用结构,大力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落实市级颁证矿种勘查规划区块5个、县级开采规划区块10个,持续清理县域内小型石灰岩矿山生产,大中型矿山比例已提升到20%以上。2024年,拟出让采(探)矿权5宗,截至目前已成功出让4宗,拍卖总成交金额达3.178亿元。
在安全中生产,依法维护矿山开采正常秩序。坚持落实“依法管矿、依法治矿”理念,压实各镇属地责任,积极发挥镇、村、社干部前线优势,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同时,用好法治手段,及时调查核实相关线索,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今年已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7次,查处涉矿案件1起,罚款17411.39元,没收违法所得69645.55元。
在开发中保护,科学合理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引导、督促矿山企业做到“谁开发、谁修复,边开采、边修复”,指导企业根据各自采区现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生态修复计划,积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义务,确保生态修复工程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开展。现已完成矿山土地复垦面积24.27公顷,修复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22.83公顷,治理长江干支流10-50公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5.59公顷。
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