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质量管控,夯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7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汇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管理。
《方案》指出,本次工作将全面梳理全省市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组织汇交所有地籍成果纳入省级统一管理,建设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成果数据动态更新、共享交换机制,为全省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定期更新汇交工作夯实基础,形成全省统一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产权底板。
《方案》明确,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汇交工作主要从成果数据汇交、成果质量核查、成果完善更新三个方面着手,省厅将通过质检软件+人机交互检查,以及实地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汇交数据质量合格,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和管理。全省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组织对本单位已验收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归集审核,保证成果不重不漏。
《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级核查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自检合格后将更新成果汇交至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入库质量审查。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成果汇交实施计划,创新工作机制,组织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与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做好数据汇交更新的资料补充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