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日前联合兴安盟公安局印发《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主持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厘清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难点,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盯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借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土地整理等各类修复治理名义非法采矿;借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工程建设等名义实施非法采矿;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蚂蚁搬家”式盗采等非法采矿;合法矿山越界采矿,特别是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矿等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兴安盟自然资源局与兴安盟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对重大典型案例联合查办。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加强情报信息共享,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紧密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情报—线索—打击”一体联动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将查清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集中侦办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矿案件,打击处理一批零星盗采、越界开采、借工程建设之名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斩断摧毁一批非法开采、运输、销售矿产资源的利益链,力求彻底消灭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