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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六条措施便利居民交旧换新 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

时间:2024-07-08 21:53:3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经济日报讯(记者烟成群)日前,河北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等4部门印发《河北省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进一步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链条,便利居民交旧换新。

  “六条措施”结合河北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际,从制约回收体系建设和回收主体健康发展的堵点入手,提出便利再生资源回收车辆上路、便利回收企业人员开展上门回收业务、原有设施网点回收功能赋能、保障社区回收网点基础用地、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支持政策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等6个方面,细化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关政策要求,通过支持回收网络末端规范建设,逐步倒逼回收企业规范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为便利再生资源回收车辆上路,对满足上路基本条件(证照齐全)的回收车辆,在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方面予以规范和支持。

  为便利回收企业人员开展上门回收业务,各部门将积极协调(街道),对规范化回收企业进入小区开展上门回收、布局回收网点等回收经营活动予以支持,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小区物业应提供便利。不具备开设回收服务网点条件的社区,支持回收企业按照“封闭式、不落地”要求,以“以车代库”模式开展回收。

  支持回收企业通过搭载社区原有服务网点开展综合品类废旧物资回收,鼓励回收企业开放社区回收网点,增加社区咨询、维修、缴费等便民服务,拓展“一点多能”。支持回收企业探索开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超市”“互联网+二手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

  保障社区回收网点基础用地,将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鼓励回收企业利用环卫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各类园区空置厂房等基础设施开展回收业务,协调回收企业积极参与“两网融合”。

  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支持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以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商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以市级月抽查、省级季抽查、重点核查和年度普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无照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商务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中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补充,目前已起草了《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对核查对象、内容、方式、部门分工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便于更好操作落地。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bsyw/szfxw/101007628589397458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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