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以为这件事得跑好几趟,没想到一趟就办好了,你们的效率真是太高啦!”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推行的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合同备案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得到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称赞。
据悉,有市民于2008年购买了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并签订合同,但一直未支付房款。开发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开发企业单独办理退房手续。在此之前,退房手续分为预告登记注销与合同备案注销两步。预告登记注销由津南分局调查登记中心窗口受理,待审批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再前往区住建委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人至少跑两次才能完成退房手续。
津南分局积极与区住建委沟通,就预告登记注销与合同备案注销两道手续“一窗办理”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对工作流程以及业务衔接等方面进行反复研究。通过津南分局与区住建委的密切配合,申请人在津南分局预告登记窗口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时,可以选择预告登记注销和合同备案注销一并办理。工作人员将两项业务申请材料一并受理,待完成预告登记注销后,将相关申请材料内部流转至区住建委,由区住建委完成合同备案注销。
津南分局调查登记中心主任于洁介绍,该中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借助定期召开的企业座谈会进行政策宣讲。同时,该中心还邀请区住建委相关业务骨干对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业务沟通机制,避免衔接过程中出现问题,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