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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机关退休干部传达离职从业行为限制规定

时间:2024-07-06 04:32:29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7月5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会议,向厅机关退休干部传达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有关规定并进行提醒告知。

  会上,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人向退休人员传达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就离职人员从业行为限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规从业须承担的责任后果进行解读,进一步明确从业审批程序,并对退休干部进行提醒告知。

  会议强调,厅机关退休干部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注册企业法人或合伙人等行为的纪法界限,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以“不越雷池一步”的谨慎之心严守纪律防线,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律之心严明责任担当,时刻戴好“紧箍咒”,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做好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离退休人员的表率。

  会议采取现场传达+线上视频方式召开。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全体干部、离退休党总支和支部委员、近3年厅机关退休干部在现场参加会议,其他退休干部在线上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zxdt/202407/t20240705_2539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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