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党委农办联合印发《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方案(2024-2026年)》,并召开工作部署会,确定北海合浦县等12个先行县作为首批培育对象,开展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加快形成一批政策落地见效的实践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学可鉴的样本。
2023年以来,为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政策供给,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好涉及国有农林场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审批有关工作、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等制度文件,形成自然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揽子政策,通过自然资源要素赋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为推进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我区遴选合浦、覃塘、藤县、三江、阳朔、钦北、田东、平桂、龙胜、苍梧、靖西、乐业作为先行县,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规划引领、优化规划许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支持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五个方面先行实践,集中力量保障一批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建立一批管用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形成一批具有借鉴意义的正面典型案例。
根据方案,自治区将重点指导先行县编制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统筹使用村庄用地空间保障乡村建设需求,探索村庄规划弹性管控的实践路径;开展国有农林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的实践探索,探索优化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建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灵活运用规划和土地政策工具,对乡村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用途调整、市场流动和空间置换,探索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集体建设用地的实施路径。
同时,鼓励先行县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在县域或乡镇层面摸清适宜发展设施农业的土地资源潜力,在村庄规划等方面统筹落实设施农业发展空间,规范设施农业管理,探索设施农用地确权登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聚焦一批乡村建设项目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深入探索多元化土地供应方式,运用规划和土地政策工具,打通全流程要素保障路径。
目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会同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自治区工作指导组,指导先行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按照“一县一方案”明确先行推进的具体实施路径。工作指导组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4个专项指导小组,采取分类包干模式全程联系指导先行推进工作。自治区、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在落实政策、指标、项目、资金等方面将向先行县倾斜。
实施期内,自治区将按年度开展阶段性评估,根据先行推进情况和国家政策新要求,适时调整先行县名单和培育内容。按照成熟一批、评估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将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及时优化和完善有关政策。对成效明显、带动性强的先行县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资金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