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组织评估工作组对2023年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和广西东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批复处理及调查报告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听取事故发生单位自评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依据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检查评估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工作成效,落实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事故发生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工作组将综合分析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