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随着阜阳市所辖的5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批复,我省除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外,15个市及其所辖的54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标志着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市、县(市)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的实施性规划。各市、县(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划定成果,强化底线约束,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七个强省”提供空间保障。下一步,我厅将配合国家做好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批,积极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确保规划落地生效。(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