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南召县召开生态保护和资源管控整治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
会议要求,正在实施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是市、县两级政府争取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涉及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全过程监督施工、监理、业主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落实好安全、环保各项措施。同时,要强化管理、凝聚合力,及时解决好施工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建立推进台账、问题台账、督导台账,做到统筹协调、细化分工、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动修复工作高效落实。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和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等,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全面履职尽责,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