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第34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于6月24日联合公开通报8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这8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一是杭州市富阳区某农庄违法占地案;二是宁波市奉化区马某某违法堆放塘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三是湖州市安吉县葛某某违法建设厂房堆放设备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四是绍兴市越城区傅某某、陈某某等人违法倾倒渣土破坏耕地案;五是金华市金东区某建材公司、曹某某违法堆放页岩破坏耕地案;六是衢州市常山县姜某某违法修建儿童游乐设施破坏耕地案;七是台州市天台县齐某某违法填埋建筑垃圾、倾倒渣土破坏耕地案;八是丽水市庆元县某公司违法堆放砂石及机器设备破坏农用地案。
据了解,四部门联合公开通报8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在浙江尚属首次,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