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一处承担着省局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察任务,在处长的带领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立足于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每次监察煤矿时首先要检查煤矿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近期,一处组织全体人员对比学习了新旧版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新版本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4号令的形式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新旧版对比学习,使每名监察员很快掌握了新版标准,为来年在监察中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做足了功课,学习中大家畅所欲言,充分讨论,强调了今后监察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