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法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对鞍山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时间:2024-06-22 00:59:02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八条硬措施”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6月11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希才带队对鞍山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落地见效,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检查组听取了鞍山市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延伸检查了海城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杀“回马枪”等方式检查了海城市、岫岩县以及鞍山市市直管矿山企业共9家,随机抽查停产停工矿山6家。检查组听取了鞍钢矿业公司的工作汇报,向其宣贯了两办《意见》、《硬措施》的相关要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向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移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办《意见》、《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见行见效,解决在落实过程中“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和生产一线;聚焦矿山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准、协同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真正解决制约矿山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

  (供稿人:董彦民)

  


原文链接:https://ln.chinamine-safety.gov.cn/chinamine-safety/xwxc/gzdt/2024062114323094325/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