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服务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部分行政职权委托乌鲁木齐市行使事项开展培训

时间:2024-06-22 00:49:27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乌鲁木齐市实施的决定》,扎实做好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后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近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统一组织下,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木合塔尔·卡里木别克同志亲自讲授,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赋权的重要性、保障赋权平稳衔接,强化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落实、及时总结评估,激发新动能等四个方面进行授课。同时强调自然资源厅和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均要以此次赋权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用改革的思想、创新的思维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乌鲁木齐发挥优势潜力、汇聚优质资源、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发展质效,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培训会上,赋权赋能涉及的6个业务处室的骨干人员围绕委托行政职权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审核要求等内容授课。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持续加强对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的业务指导,加强对接联系,厅里相关业务处室还要点对点培训、手把手的传授,边培训边移交,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网络技术、操作流程标准化等指导工作,促进赋权事项有序衔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gzdt/202406/af7190d61ba64e29849e5661fe1ad1e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