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者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
近日,局财务处认真贯彻《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财资〔2016〕32号)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有关企业扎实开展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并及时与山西监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沟通汇报审核情况。
目前,局有关企业已于2020年12月21日取得《非税收入电子征缴单》,按时上缴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既有利于从内部激发国有企业盈利的活力,也有利于国有资本整体增值保值。我局各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自身优势,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做大做强的同时扎实做好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