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邦泽率队对柳州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现场抽查了2处地下矿山,并对柳州市人民政府和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矿山企业问题和隐患39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7条。
在监督检查反馈会上,鲁邦泽同志肯定了柳州市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强调了七点要求:一要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上持续发力,要推动两办《意见》和八项《硬措施》落实落地,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二要在提高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上持续发力,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加强柳州市的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督促监管部门真正通过创新监管方式保证矿山的安全状态。三要在推进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持续发力,推动企业配备齐全技术力量,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牢牢牵住“第一责任人”牛鼻子,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要在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上持续发力,加块推进矿山改造升级和“四化”建设,强化对矿山外包工程队伍的管理。五要在着力解决灾害治理上持续发力,强化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治理,压紧压实重大灾害治理责任,持续加强重点矿山的现场安全管理。六要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上持续发力,推动企业完善自查自改的机制的同时,监管部门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七要在做好当前汛期矿山安全各项工作上持续发力。监管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做到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柳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国烜,融安县、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柳南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重点矿山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