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和阿里六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这是继今年4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后,我区在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上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区已初步建立全区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推进“美丽中国 规划先行”西藏实践上取得了新突破。
六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在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基础上,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面支撑我区“安全稳定的神圣国土、绿色美丽的生态文明高地、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战略定位,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为六地(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各类开发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六地(市)做好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