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亳州市实行“四个维度”同时发力,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格局,持续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政府关于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决策部署和《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一降两挂三提升”改革目标,坚持“以存量换增量”导向,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印发了《亳州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各县区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颗粒化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了土地节约集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存量用地盘活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部门与发展改革、工信、法院及载体单位协同,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清理批而未供土地4690亩,处置闲置土地2725亩,分类采取“拟收储或分割收储、促进加大投入或增容技改、二级市场转让(股权转让、兼并重组)、涉法涉诉处置(司法拍卖等)、依法依规处置(无偿收回、未履行招商合同约定条款被处罚等)”等方式,清理盘活工业低效用地15宗面积1433亩。
强化监管,严格考核。注重加强工业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各县区及开发区尽快落实“双合同”监管,通过监督受让人对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建设规模、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环境保护等事项落实情况,避免产生新的低效工业用地,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该市把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年度节约集约综合评价结果考核靠前的县区,结合省对市奖励情况给予指标奖励,优先保障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加大宣传,共同参与。该市不断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法制宣传日、全国土地日等节日节点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和“送法上门”等,向企业等社会主体普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珍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发布土地节约集约综合改革宣传报道57篇,其中部级媒体或网站采用24篇,省级媒体或网站采用22篇,市级媒体或网站采用11篇。通过加强宣传,引导企业、项目等经济主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土地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