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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

时间:2024-06-17 22:00:25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6月13日,阳泉市市级总林长联合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阳泉市从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试点先行、保护林农权益、强化责任落实4个方面入手,吹响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冲锋号”。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改革。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总林长令指出,平定县作为全省27个试点县之一,要当好机制试点“排头兵”,要对照发展林业规模经营机制试点路径,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各县(区)要围绕八大改革任务23项改革措施,推动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林长令强调,要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开展延包试点,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改,组织开展好“百场带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总林长令明确,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的有效举措。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责任,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县级主要领导要分别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联系点,按照改革进度要求,紧紧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分类推进,切实打通堵点卡点改出成效。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注重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89/chnl367/202406/t20240617_9589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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