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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领跑,为新质生产力“加油”

时间:2024-06-17 19:56:5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地方性法规。

  技术装备是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撑,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而首台(套)技术装备则是体现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党的二十大对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作出部署。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因此,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条例,契合国家战略,响应时代需求,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创新性。

  《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采用“小切口”立法形式,小视角、小体量,不分章,共17条。篇幅虽然不长,但都是针对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的难点、痛点出招,致力于推动解决先进技术装备更新迭代、推广应用中体制机制障碍等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大问题”,为技术装备创新“加油”,为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

  让首台(套)产品拿到“身份证”

  检测评定是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发展的关键环节。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首台(套)技术装备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因此,这个条款的设定是给首台(套)产品发放合法“身份证”的前提基础。

  作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检测系统供应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少产品都是从无到有、从摸索到领先,目前公司已有3项技术装备获得省内首台(套)产品认定。

  星云电子政企事务部经理张德旺告诉记者,首台(套)产品在认证评定过程中,由于针对全新的产品设备没有统一的标准,检测认证机构往往很难进行评定,或者直接拒绝评定,这给企业产品评定带来困扰。他坦言:“可以说,认证标准直接决定了设备产品是否具备先进性。”

  认证标准要怎么定?省工信厅表示,将研究起草首台(套)评定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对现行的首台(套)技术装备认定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省市场监管局也表示,下一步,将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与企业加强交流合作,对认定为我省首台(套)技术装备的计量器具,联合开展测量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支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认定为我省首台(套)技术装备的计量器具,优先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相关技术装备量值溯源提供技术支持。

  破解“不敢用、不愿用”难题

  业内人士指出,研发首台(套)技术装备投入大、时间长,研发出来后不少企业不敢用、不愿用,还有一些企业甚至为首台(套)技术装备设置“隐形门槛”,因此,推广应用难,一直是首台(套)技术装备面临的最大难题。

  为打开首台(套)技术装备市场,条例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等措施,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等问题,加快推动我省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

  一方面,明确规定在招投标中,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设置技术参数。对已经获评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视同已具备市场占有率和应用业绩。

  “条例的出台为扫清首台(套)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障碍提供了法治保障。”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帮田告诉记者,公司有两款产品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获得首台(套)认证,都属于条例规定的“认定之日起的两年内”,根据条例,将彻底解决这两款产品在招标过程中对业绩有所要求的问题。

  另一方面,条例也积极鼓励省内国有企业担负起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推动行业、市场的整体发展。

  目前,省内几家国有企业已纷纷行动,展现国企的担当与实力:由省投资集团投资、省船舶集团马尾造船厂建造的“闽投1号”,在连江县定海湾海域成功投产运营,为全国首台渔旅融合的半潜式深海养殖平台;由省港口集团权属企业海上客运公司采购应用、省船舶集团建造的“闽江之星”轮在“闽江游”台江码头首航,是省内首艘电动船舶。

  政策加持“扶一把、送一程”

  政策的支持保障是首台(套)技术装备发展的重要推力。

  对此,条例中有不少“扶一把、送一程”的条款。如明确加强政策扶持,规定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出台鼓励研制和购置使用首台(套)技术装备的相关金融措施。同时,研制和购置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且扶持和优惠政策可以叠加适用。

  针对这一问题,张德旺深有感触:“购买首台(套)技术装备的应用方承担着不确定风险,为应用方提供政策支持是有必要的。”目前星云电子的首台(套)产品已在福建3个设区市被购买应用,根据当地政策,已有应用方获得相应补助。他希望,省内各地在条例出台后,相关扶持政策能够及时跟进。

  事实上,我省2018年就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对应用我省研发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购买单价15%的补助。

  而此次条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国家部委规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改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认定、支持门槛。省里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将尽快作相应调整修改,以与条例规定相一致。省财政部门也将继续支持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助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完善的容错免责机制也是保障首台(套)技术装备的关键措施之一。条例鼓励探索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对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据了解,目前省国资委18家所出资企业均已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制度或免责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保障能力。

  立法,只是走出了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发展的第一步。展望未来,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协同推进,让首台(套)技术装备在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努力推动我省新型工业化不断跃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jxyw/202406/t20240617_64686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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