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促进制造业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60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参加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依据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组织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推动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科学构建区域制造业卓越质量评价体系,有效运用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结果,推动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
二、评价安排
1. 评价依据。以《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为依据,围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数字化、持续成功的能力和质量绩效等四个方面开展质量评价,评价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和卓越级。
2. 实施路径。按照“贯标、培训、评估、复核”的路径,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工作不收取企业费用),通过诊断问题、识别差距、确定等级、以评促改,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财务和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3. 成果宣传。依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对于高等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予以公布,并通过部属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引导企业对标学习,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质量评价工作,各区参与评价的情况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质量考核工作中。各区组织参评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参评企业建议数(附件1),市内六区虽不设硬性指标,但该项工作同样纳入质量考核中。请各区于6月21日前将参与评价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区参与评价企业建议数
2.参与评价企业名单汇总表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1. 各区参与评价企业建议数.docx2.参与评价企业名单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