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成功办理了市民徐先生申请的居住权登记业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贵港市颁发的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贵港市正式落地实施。近日,贵港市的徐先生经与父亲协商一致后,决定申请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受理和启动登记程序,按照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的业务流程、格式合同、收件要素等要求,向业主颁发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据了解,该房屋产权人登记为徐先生父亲,徐先生办理居住权登记后,就可长期乃至终生居住使用该不动产。
颁证现场
下一步,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居住权登记的认识,同时完善登记系统,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确保居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