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怎样落实中央要求,怎样让更多群众受惠,怎样让市场主体有动力,在健全规划编制管理、配套土地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具体工作部署,为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规划土地政策指导。
《通知》指出加强调查评估,各地要通过规划单元及社区层面的规划实施评估,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社区生活圈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通知》要求加强规划统筹,各地要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需加快编制城市更新相关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实施规划和行动计划。在单元详细规划中统筹空间功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空间管控底线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前提下,探索建筑量跨单元统筹的规则。
《通知》提出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制定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的规则,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等零星用地经论证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可按划拨或者协议有偿方式供地,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通知》强调优化审批流程,鼓励各地针对不同情形优化规划许可办理程序和分类管控规则。对于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及老旧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管线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等改变规划条件的改造,应履行法定程序。
《通知》鼓励各地积极引导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规划专业人员进社区,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促进共治共享。(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