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应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建设和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优势,加大力度全面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转型。建议:
一、系统性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规划与人才培养,全面提升集群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意识和能力。
二、加快构建一体化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切实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设立以旧换新的专项贴息、低息中长期贷款、探索开展产线设备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全面推进我省集群企业设备换新、机器换工、生产换线、产品换代。
三、出台奖补政策推动各类集群企业开展数据要素合规、安全体系建设和有价值的数据资源入表;探索开展公共数据与集群企业数据融合的数据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开展企业数据资产增值运营,以数据赋能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