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好消息,《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地方性法规。
什么是首台(套)技术装备?
简单来说,“首台(套)”就是市场还未应用过的技术创新装备。
技术装备是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撑,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而首台(套)技术装备则是体现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党的二十大对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作出部署。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也对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建设制造强国。
“闽投1号”是闽投深海公司投建的全国首台半潜式渔旅融合深远海养殖装备,可年产大黄鱼600吨。
因此,在这个时间节点出台条例,福建的这项立法可谓“时机好、选题准”,既契合国家战略,又响应时代需求,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创新性。
这次出台的条例是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小视角、小体量,不分章,共17条。篇幅虽然不长,但都是针对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中的“难点”“痛点”出招,致力于推动解决先进技术装备更新迭代、推广应用中体制机制障碍等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大问题”。
听起来有点厉害了!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这两天,屏山君刚好参加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座谈会,听到了各方意见,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所见所闻。
让“首台(套)”顺利拿上“身份证”
检测评定是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发展的关键环节。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首台(套)技术装备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这个条款的“含金量”在哪里?
屏山君专门请教了福建星云电子公司政企事务部经理张德旺。
星云股份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检测系统供应商,处在新能源储能这样的新兴行业,企业不少产品都是从无到有,从摸索到领先。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有三个装备获得了省内首台(套)产品认定。
“首台(套)产品在认证评定过程中,由于针对全新的产品设备,没有统一的标准,检测认证机构往往很难进行评定,或者直接拒绝评定。这给企业在产品评定带来一定的困扰。”张德旺坦言,“可以说,检测指标直接决定了设备产品的先进性。”
时代星云“光储充检智能微网系统”获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这么一说,屏山君就懂了,这个条款的设定是给首台(套)产品发放合法“身份证”的前提基础。
那么,认证标准要怎么定?屏山君也请教了相关部门。
福建省工信厅表示,将研究起草首台(套)评定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对现行的首台(套)技术装备认定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与企业加强交流合作,对认定为我省首台(套)技术装备的计量器具,联合开展测量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支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认定为我省首台(套)技术装备的计量器具,优先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相关技术装备量值溯源提供技术支持。
破解市场“不敢用、不愿用”
研发首台(套)技术装备往往投入大、时间长,但由于市场信心不足,许多企业不敢用、不愿用。屏山君了解到,不少企业还为首台(套)技术装备设置了“隐形门槛”,因此,推广应用难一直是首台(套)技术装备面临的最大难题。
为打开首台(套)技术装备市场,一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在招投标中,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设置技术参数。对于已经获评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视同已具备市场占有率和应用业绩。
“条例的出台为扫清首台(套)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障碍提供了法治保障。”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帮田告诉屏山君,公司有两款产品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获得首台(套)认证,都属于条例规定的“认定之日起的两年内”,根据条例,将彻底解决这两款产品在招标过程中对业绩有所要求的问题。
全球最大丙烷脱氢产品分离塔(首台套)的吊装过程。
另一方面,条例也积极鼓励省内国有企业担负起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推动行业、市场的整体发展。
屏山君发现,省内几家国有企业已纷纷行动,展现国企的担当与实力:由投资集团投资、船舶集团马尾造船厂建造的“闽投1号”,在连江县定海湾海域成功投产运营,是全国首台渔旅融合的半潜式深海养殖平台;
由港口集团权属企业海上客运公司采购应用、船舶集团建造的“闽江之星”轮在“闽江游”台江码头首航,是省内首艘电动船舶;
……
屏山君相信,越来越多国有企业在首台(套)技术装备领域积极作为,不断树立行业典范,这也将引领更多企业加入到推动技术创新的行列中。
政策加持“扶一把、送一程”
政策的支持保障是首台(套)技术装备发展的重要推力。
屏山君了解到,条例中有不少“扶一把、送一程”的条款,如明确加强政策扶持,规定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出台鼓励研制和购置使用首台(套)技术装备的相关金融措施。同时,研制和购置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且扶持和优惠政策可以叠加适用。
针对这一问题,张德旺也深有感触,他告诉屏山君,购买首台(套)技术装备的应用方承担着不确定的风险,为应用方提供政策支持是有必要的。目前星云公司的首台(套)产品已在福建三个设区市被购买应用,根据当地的政策,已有应用方获得相应补助。他希望,省内各地在条例出台后,相关扶持政策能够及时跟进。
事实上,福建省自2018年以来就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对应用我省的国内或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购买单价 15%的补助。
而此次条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国家部委规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改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认定、支持门槛。屏山君了解到,省里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将尽快作相应调整修改,以与条例规定相一致。
省财政部门将继续支持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助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海山重工自主研发的“DM450”集装箱正面吊起重机空载71吨,最大可起吊45吨通用集装箱。
建立完善的容错免责机制也是保障首台(套)技术装备的关键措施之一。条例鼓励探索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的工作措施,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对符合规定条件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据了解,目前省国资委18户所出资企业均已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制度或免责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保障能力。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立法只是走出了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发展的第一步,展望未来,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协同推进,让首台(套)技术装备在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努力推动我省新型工业化不断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