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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贯硬措施 展现新作为 ——煤矿安全监察处以“五个统筹”为引领扎实开展系列学习研讨

时间:2024-06-13 22:55:19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内蒙古矿山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周期性发生,亟需硬性要求与刚性约束来打破周期律,推动实现长治久安,《硬措施》的出台正当其时。”这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红在《中国煤炭报》“硬措施”一席谈中的点睛之笔,也在煤矿安全监察处集体业务学习中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煤矿安全监察处全体监察员认真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红《坚持抓好“五个统筹” 推动措施落地落实》文章,结合两办《意见》《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矿山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我局2024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逐字逐句解读探讨,谋划当下,统筹长远,通过“学懂弄通做实”提升处室系统能力、全局观念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研讨,全体监察人员认识到当前矿山领域问题纷繁复杂,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各方责任尚未有效压紧压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重道远。一定要高度清醒,以学补短,以行践知,认真学习近期工作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在每一项学习内容后标注清楚“要求是什么”“问题有哪些”“我要如何做”,把学习理论转化为工作行动。

  结合处室职责,立足全局视角。全体监察人员一致认为:做到“五个统筹”,一要做到“心中有数”。广泛开展全区煤矿摸底排查工作,制定进度表实施挂图作战,有序开展灾害等级鉴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井下设备升级改造、高风险作业环节管控等重点工作。二要做到“精准指导”。以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和提升监察执法效能为目标,瞄准矿山企业灾害防治水平提升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推动协调矿山灾害防治6个小组发挥专业优势协助企业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难题,指导对全区25处灾害严重矿井开展“体检”工作,建立完善每周工作提醒和督办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作战研究室”作用。三要做到“有力监督”。按照内蒙古局联合自治区矿管局印发的《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对盟市、旗县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督政查企”,量化考评监督检查成效,提出具体问题和建议,以有力监督促进强力监管。

  治本攻坚起步即冲刺,全体监察员一致表示,要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内蒙古局“12348”总体工作思路,全力推动辖区矿山行业和国家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mine-safety.gov.cn/Item/118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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