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强调,一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两办《意见》《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落实。二要积极推进“三个一批”工作。加快矿山升级转型,全力推进关闭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结合本地区矿山实际,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三要严把复工复产关。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标准和验收程序,隐患整改不到位、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严防“一哄而上”,无序复产、“带病”复产引发事故。四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及时保障矿山安全监管队伍的人、财、物配备,确保监管力量与辖区矿山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组织各部门配合联动、联合执法,对矿山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推动全市矿山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检查期间,督导组现场参观调研了国电投南露天煤矿10台大型智能无人矿用车混编运行等智能化建设情况和满都拉煤矿灾害治理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