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计划安排,5月13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为期六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拉开序幕。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专家授课大讲堂、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局党组成员集中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并研讨发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围绕严守“六项纪律”重点发言交流的方式,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各项规定要求。
为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要求,读书班开班首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红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带头逐条逐句领学《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并作了研讨交流发言。
刘海红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内蒙古矿山安全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易承长主持读书班开班式。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了读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