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7日,渝中分局党总支下属三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这次各党支部换届,是经重庆煤监局机关党委同意,在分局党总支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的。为落实“支部建在处(科)室”要求,体现“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均由室主任担任,同时对党员关系进行了调整,夯实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有利于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有利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