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夏局党组积极组织专题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等,通过党组成员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开展研讨交流,带动全局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将党纪学习教育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有机结合,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两办《意见》、“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用党纪学习教育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明责、担责、履责、尽责。
一是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监督检查力度。在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专项监察基础上,对照《煤矿地质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家督导检查,根据专家督导检查发现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下一步普查内容和工程建议,推动矿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普查治理。
二是加大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力度。将重大灾害治理作为监察执法“逢矿必查”内容,坚决查处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格执法倒逼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措施。结合宁夏煤矿自然发火严重的实际,督促煤矿深刻汲取安徽淮河能源谢桥煤矿“3·11”瓦斯爆炸和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矿业兴安煤矿“5·20”事故教训,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对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罚,对构成重大隐患的,坚决停产整顿。
三是加大对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国家局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审查工作,使矿山企业和地方政府明确“攻什么坚”“怎么攻坚”“解决什么问题”“怎么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四是加大矿安全山基层基础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矿山企业持续抓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应急演练、自救器使用等,落实“叫应”“响应”“回应”及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机制,夯实矿山安全基层基础。坚持“逢查必考”,持续抽查自救器使用、画避灾路线图及现场人员掌握岗位风险和管控措施情况,督促矿山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逃生应急演练,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