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安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召开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务虚会

时间:2024-06-13 23:35:56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12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党组书记、局长牛银海主持召开青海局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务虚会,集思广益,谋划2024年青海局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密围绕矿山安全监察主责主业,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共谋共智谋划青海局2024年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分别提出2024年工作重点和措施。各处室、中心全体人员围绕如何更好履行部门单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和支部建设,逐一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明确,2024年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推动青海、西藏两省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坚持并完善青海局矿山安全监察“123456”总体工作思路,总结经验做法,补足短板弱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是加强政治统领建设。发挥政治引领人作用,把好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政治品格、政治能力。二是加强思想铸魂建设。通过开展“让谁满意”大讨论、“理想信念”大讨论、“看齐意识”大讨论、“意识形态”大讨论、“忠诚干净担当”大讨论、“班子建设”大讨论,不断凝心铸魂。三是加强作风保障作用建设。突出“三个表率”带头作用,采取“三项举措”抓落实,巩固“两化”成果,加强“三致”作风建设。四是加强组织管理建设。鲜明树立“四个导向”,采取“四种成才”方式,强化“三个考核”,发挥组织培育人作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支部书记、处长、主任主体责任,党员干部履行责任。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qh.chinamine-safety.gov.cn/aqjc/202312/t20231219_4723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