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局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黄锦生局长批示要求,立即安排重点监察辖区内已经复产的灾害严重矿井。3月4日至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进栋带队赴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对铁迈煤矿开展监察执法。
监察执法中,监察执法组实化细化检查方案,通过深入井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聚焦矿井复工复产程序履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
其间,杜进栋副局长向煤矿领导班子、职能部室负责人深入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行政法规和文件,并就抓好法规文件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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