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自治区应急厅组织召开全区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通报今年以来我区发生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对我区矿山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深化矿山事故警示教育,全面安排部署近期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会议由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黄爱兴主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通报今年以来矿山事故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小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截至5月23日,全区共发生矿山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煤矿1起死亡1人、非煤矿山7起死亡7人),死亡人数在全国第8位(其中煤矿第11位、非煤矿山第4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起5人,均上升166.67%。要清醒认识我区矿山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重大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深刻审视自身问题,从严管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会议强调,各矿山企业要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建立健全顶板分级管理制度;要持续加大安全投入,认真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要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和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机制;要切实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两办“意见”“八项硬措施”,推进非煤矿山“三个一批”落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市、县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矿山企业及地方监管部门要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决不能迟报谎报瞒报。
会上,桂林市灵川县华茂矿业有限公司、广西金城江区博锋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磊鑫矿业有限公司等事故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事故剖析检讨发言。梧州市、灵川县、金城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就如何深刻汲取矿山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工作作表态发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央驻桂矿山企业和区直属重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安委会分管负责人,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和有坑探项目的地质勘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