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学习研讨交流会。党组书记、局长王世斌主持会议并做开班式动员讲话,逐条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之“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会议指出,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了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动员令”,这是党中央站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条例》,通过集中深入学、研讨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要聚焦到《条例》上,静下心认真领会新旧《条例》的变化,带着问题学、带着使命学、带着目的学。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文,将《条例》逐字逐句悟精神,通过全面系统学、新旧对照学、逐字逐句读、逐章逐条悟,整体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结合学习先进典型与案例警示教育,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将党纪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深思细研《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切实把学习《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
会议要求,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在学纪知纪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明纪守纪中筑牢思想防线,把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干净无私的作风更好地担负起矿山安全监察职责使命。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梁杰在会上做重点发言,第一党支部书记作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邦泽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学习研讨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