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邦泽率队对桂林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现场抽查了1处地下矿山和1处尾矿库,并对桂林市和永福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矿山企业问题和隐患2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条,发现政府和部门突出问题17条。
在监督检查反馈会上,鲁邦泽同志肯定了桂林市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强调了六点要求: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山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二要大力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推动矿山转型升级。三要强化党政同责,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四要强化协调联动,明确监管权限,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五要压紧压实矿山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六要做好当前的相关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桂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春华,龙胜县、永福县、兴安县、资源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重点矿山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督查组反馈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