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落实见效,广东局集中研究部署三项重点工作,印发《广东、海南两省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决定自5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督导检查。
按照《方案》要求,本次专项督导全部由局领导带队,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广东、海南两省9个重点涉矿地区督导检查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对进展缓慢、推动落实不力的,依规约谈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目前,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祥已率队对广东省韶关市进行了督导检查,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率队对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和儋州市进行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