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法制

国家矿山安监局辽宁局在朝阳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

时间:2024-06-13 22:24:5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在朝阳市组织召开以案促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现场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矿山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会上,集中观看了江西吉安新干县新衡矿业“3·16”较大冒顶片帮事故和河北唐山迁西县桃树峪铁矿“9·2”重大透水事故警示教育片。四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身说法,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汇报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会议分析了当前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并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系统分析研判辖区内矿山领域安全风险,深入一线排查整治隐患,带头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力量,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执法检查要多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夜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并综合运用检查执法、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约谈曝光等手段,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按照矿山复工复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严防企业“带病”复工复产。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事故报告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事故信息首保快报意识,确保事故报告及时、准确、完整。要从严从快查处事故,严肃认真组织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追查问题根源,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半篇”文章,紧盯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不放松,严防屡屡重蹈覆辙。要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紧密结合企业灾害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宣讲安全法规、培训操作技能、营造安全氛围,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张鹏程供稿)

  


原文链接:https://ln.chinamine-safety.gov.cn/chinamine-safety/xwxc/gzdt/2024051111011240614/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