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清,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希才、于明科,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和煤矿企业,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上级公司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切实督促和推动煤矿企业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各监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验证等方式,分别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通报反馈了检查的相关问题。
本轮责任监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聚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必查内容。
(王海旭、陈勇、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