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与监察执法七处对永煤集团及神火集团
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督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求,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打击和防止瞒报事故行为的安排部署,9月18日至21日,河南局事故调查处与监察执法处七处对永煤集团、神火集团及其有关煤矿就事故警示教育进行督查,并组织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宣讲。
督查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银川“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观看了新丰煤矿“8·4”较大窒息事故警示片;分析了省内外近期煤矿事故的原因;围绕磴槽煤矿“2·11”运输事故、耿村煤矿“5·9”火灾事故等暴露出的问题,就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矿安全管理采取安全措施对煤矿企业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问验证。
督查人员从公司、煤矿两个层面检查了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2023年矿山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送的矿山事故警示信息情况,深入煤矿基层区队,查看区队、班组的班前会有关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等情况。
督查组在永煤集团开展有效防范煤矿机电运输事故主题警示教育宣讲。宣讲中,围绕近年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永煤集团、神火集团反馈了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对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事故警示教育方式、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永煤集团公司总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域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和机电副总经理,各煤矿矿长、党委书记、副矿长以及安全、机电科室、机电运输区队队长、采掘区队机电队长、机电班长等500余人参加了专题警示教育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