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专题

【中国煤炭报】河南十项措施专项督导煤矿安全重点企业

时间:2024-06-13 22:20:14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河南十项措施专项督导煤矿安全重点企业

  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联合印发《2024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专项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十项专项整治任务措施,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方案》强调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提出煤矿企业要持续优化安全管理层级,严禁违规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强化入井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安排人员入井作业,要持续推行岗位清单“明白卡”做法,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和执行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方案》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赋予安全副职安全决策“一票否决”权。针对安全生产条件较为复杂的煤矿,必须设立相应专门防治机构并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要聚焦生产设计、生产布局不规范不合理,采掘接续紧张,灾害超前治理不到位等突出、共性问题,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积极采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方案》强调,煤矿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如若存在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灾害进行等级设定,落实落细各项治理措施,对“四假”(假钻孔、假数据、假报告、假达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加快推动机械化替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无人)等技术发展,正常生产建设的灾害严重煤矿于2024年底前完成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工作。

  《方案》提出,煤矿企业要开展隐蔽工作面排查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存在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各种弄虚作假等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2024年底前,所有煤矿主要作业地点安装视频监控,实现“无视频不作业”。

  


原文链接:http://hn.chinamine-safety.gov.cn/sitesources/hnsafety/page_pc/xw/mtsx/article57be2cc3b7a34655896473cf295b33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