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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五处抓好“关键人” 强化安全执法监察

时间:2024-06-13 23: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辖区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监察执法五处多方式强化监察执法,突出抓好企业区队长、驻矿安监员、矿井联系人的监管等三个“关键人”,切实形成监管监察合力。

  一是抓好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人”。区队长是现场全程管理的实际组织者,是安全工作落实中最关键的一环,督促企业抓好区队长的管理和履职情况至关重要。执法五处力促企业选拔思想道德好、工作作风正、管理能力强、技术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区队长盯住工作现场,管好工作现场,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抓好驻矿盯守的“关键人”。根据山东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辖区严格落实煤矿驻矿盯守制度,要求各级驻点监督派出单位选派懂业务、懂技术、懂生产、懂政策且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驻点监督人员,紧盯矿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开展“两人一企”常态化驻点监督。同时,强化驻矿人员监督检查,将其履职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执法监管范围,到矿必查驻矿及派驻人员工作情况,切实督促监管责任落实。

  三是抓好矿井联系的“关键人”。坚持执法与服务相融合,持续加强信息联络,指导矿井信息联络员常态化开展挂图研判,掌握安全状况,帮助辨识风险,及时沟通提醒,促进企业提升辨风险、查隐患能力;通过定期召开执法分析会议,联系人汇报联系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管理建议,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s://sd.chinamine-safety.gov.cn/articles/ch00637/202401/7cc0067a-1295-4ef1-8fd4-3c1e38d640a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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