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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二处凝聚监管监察合力

时间:2024-06-13 23:55:02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24年1月30日,山东局监察执法二处到泰安市能源局调研,与泰安市能源局、泰安市煤炭监管执法支队开展座谈,共商煤矿安全治本之策,进一步凝聚监管监察合力,为泰安市煤矿安全治本攻坚谋篇布局。

  一是坚持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监管监察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预防性技术检查,研判煤矿存在的重大风险、潜在风险,形成风险研判清单并下发风险提醒,指导煤矿逐一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监管监察每月商定联合执法检查矿井,检查前根据煤矿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各自制定检查方案;检查中对疑难、重大问题共同会审,确定下一步检查方向;检查后对所有问题列出清单并逐条讨论,集中确定处理处罚意见。

  三是加强查企督政协调配合。泰安市能源局配合山东局执法二处对县级政府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日常查企情况共同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促进地方主要负责同志掌握安全真实情况,解决制约煤矿安全发展的瓶颈和突出问题。

  四是重点工作联合督促落实。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泰安市能源局和山东局执法二处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工作落实。对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共同下发风险提示函、隐患整改函、问题督办函,确保风险管控有效、隐患整改彻底。

  五是加强信息交流共享。监管监察及时交流煤矿领域政策文件,及时沟通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系统性问题和煤矿久拖不改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策。

  六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考核奖惩制度要科学、严格地执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共同确定约谈对象,提出相关建议。

  




原文链接:https://sd.chinamine-safety.gov.cn/articles/ch00637/202402/78baa606-d4ef-4c60-9bc8-4eaeea75c5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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