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四处紧盯关键岗位开展精准执法
2024年一季度,监察执法四处紧盯“三项岗位人员”精准开展责任监察,采取四项硬措施督促煤矿健全落实“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专题普法”促明责。精心制作PPT宣讲课件《煤矿安全“怎么看如何办谁来干”》《学条例守法规抓落实》,开展专题普法9次,结合两办《意见》《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一规程五细则”等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分门别类讲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安全职责。通过“专题普法”,督促煤矿“三项岗位人员”明责于心。
“事故警示”促知责。督促煤矿企业通过报纸电视、官方网站、语音广播、井口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班前班后会等,集中宣贯学习“硬措施”;组织1.9万人集中参加煤矿事故警示教育2次,转发全国事故警示信息12次;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专项抽查检查19矿次、380人。通过“事故警示”,督促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知责于行。
“精准监察”促尽责。对煤矿主要负责人,重点问“安全决策”,重点查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重大灾害治理;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问“现场管理”,重点查法规落实、应急处置、“三违”查纠;对特种作业人员,重点问“安全操作”,重点查操作流程、风险防控、安全培训。通过“精准监察”,督促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尽责于岗。
“一案双罚”促问责。转发《近年来省内外典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情况选编》,引导煤矿企业聚焦关口前移防控大风险、重心下移消除大隐患、坚定不移遏制大事故。针对3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安全专题约谈;针对1处瓦斯高值超限的煤矿,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问责追究1名主要负责人和10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一案双罚”,督促煤矿“三项岗位人员”问责于事。